建设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勿全产业全门类
日期:2020-11-03
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陆娟在发表演讲。
“一些地方建设了所谓的全产业、全门类、全品种的综合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,概念不清,发展思路不明,区域品牌带动企业品牌、产品品牌的目的难以达到。”31日在长沙举行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中部(湖南)农业博览会品牌推介会上,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、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陆娟表示。
上述农博会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,吸引了20余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展团以及4000余家企业参展。
“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,需要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、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,由若干农业经营者共同使用,一般由‘产地名’+‘产品名’构成,需要以获得地理标志为基础。”陆娟介绍,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具有区域性、公共性、政府背书性以及独特性等特点,要全面系统理解,不能强调哪一个特点,否则就会造成建设方向不明、方法不对的情况出现。
陆娟认为,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方向,一般来说包括产地特性、农耕文化和工艺传承这三个方面。“比如,南方水稻就是产地特性,西湖龙井反映了农耕文化,金华火腿则代表一种加工工艺。”
“我们现在很多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主要靠政府资金推动,企业‘搭便车’的现象严重,这个方法不太可取,发挥不了企业、农户等建设主体的共同作用。”陆娟建议,要以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,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,提高建设主体共同建设的积极性,实现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协调共建。